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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抢注遭质疑 新金陵四十八景只准他画?
作者:  文章来源:南京晨报 刘磊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08-11-18 12:49:0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

    从2005年起,南京画家万武宏就着手抢注“新金陵四十八景”商标。经过3年多的时间,昨天,万武宏先生抢注的“新金陵四十八景”商标终于获得国家商标总局的审批,万先生成功拿到了该注册商标证书。

    记者昨日从华夏商标所了解到,随着万武宏“新金陵四十八景”商标的注册成功,如果以后在印刷出版物上涉及“新金陵四十八景”都可能被判为商标侵权,这一举动也引起了多方争议。商标所:用“新金陵四十八景”都有可能侵权

    南京华夏商标所所长张磊先生表示,以后的印刷出版物,包括书籍、绘画、邮票、明信片等等,如果涉及经济行为时,别人使用了“新金陵四十八景”的商标,都有可能被判为侵权。“根据商标的相关法规,很有可能出现这个问题。”

    不过,张磊先生也表示,在一定程度上,“新金陵四十八景”商标的注册成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金陵××景”这个延续数百年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

    市民观点:百姓的东西怎么成了个人的?

    同样作为画家的郭先生表示,现在画家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在版权管理部门对自己的作品登记注册是很正常的行为,这也无可厚非。但是像“金陵××景”之类的说法,是从明代时就在南京广为流传了,这不是个人的行为,是南京历史文化的一种传承,所有的南京人都有权利参与创作和宣传。“即使同样的四十八景都会有不同的描绘。怎么这个人画的就可以以“新金陵四十八景”的名义出版发行,而其他人画的就不可以呢?”郭先生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疑问。市民张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金陵四十八景”说法由来已久,一直是南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他也希望万武宏先生能合理利用自己通过注册商标得来的权利,对那些为南京整体的文化、旅游事业有益的行为能多一些包容。对于市民的质疑,万武宏表示,自己在注册这个商标时,没有想那么多层面,当时就只是觉得南京人有义务把南京数百年的东西保存下来。“不管怎么样,我绝对不会靠所谓把持南京的历史文化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