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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
作者:  文章来源:香港大公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07-8-28 12:00:3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

     午间,在唐人街边缘漫步,目标是书店。等候绿灯时却等来一位熟人。我脸上堆上笑打招呼,一时间忘记了名字,只好以“喂”代替,他回一声“你好”。他老多了,从前的脸皮是一湖净水,如今却风急浪高。随即想起他的名字,但没称呼,只在握手时问:“你离开那里多少年了?”“刚好十年。”“哦。”我失声叫起来,他惊愕地看我。我当然不好解释,我的意思是,怪不得老成这样!游走在老年边界的“后中年”,从容貌到体态,都有如激流边的堤堰,崩塌得一塌糊涂。随后交换了若干私人资料:“还打两份工、三份工没?”“开玩笑!快退休了,拼个屁!”“看你顶多五十,早着呢。”我这是市侩气十足的场面话。“刚好六十。”他说。

  尽管我和这位年龄相仿的港人刻意保持距离,但这些年间我常常想起他。鲁迅谈写作经验时提及一条:“常取类型”。此公可简单地归类为工作狂。

  十多年前,他向我说过,他平时打两份全工,一是在旧金山机场附近的旅馆当厨师,每周五天,四十个小时,另一是在旧金山纳山一家旅馆内的餐厅当练习生,每周又是五天,四十个小时。这是正常的。有一年,临近圣诞节,他被邮局雇去当临时工,为期一个半月,每星期五天,四十小时。看,三份全工,加上赶路,还给吃饭睡觉剩下多少小时?“整整两个星期,我没在床上睡过,只趁上下班的间隙,在车上阖一会儿眼。”当年他对说这等“优胜纪略”,并不得意洋洋,也不自叹无奈,只低头盯着员工更衣室的地板,偶尔掩口打痛快的呵欠,仿佛说的是一个不相干的人,说完,干笑几声,伸了伸懒腰,意思是:“我”这个笨蛋,连自己也拿“我”没办法。我听完了,不知是要赞美还是要嘲笑,僵在那里。然后,他以守财奴谈聚敛奥秘的口吻,告诉我,怎样在钟点上抠门,怎么见缝插针地休息。“我当厨师值班时,多半靠墙坐着,侍应生进来下单,我才起来旋开炉火,动手烹调。在任何地方上班,只要休息时间超过三十分钟,就溜到角落睡觉,不怕睡过头,手表会叫醒我。”不过,夜路走多终遇鬼,他终于因为多次睡过头,上班迟到被纳山旅馆炒了鱿鱼。(作者:刘荒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