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关工委〔2015〕4号
各县(区)、园区关工委、教育局、文广新局(文体局)、文联、市直机关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实施《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和《中国书法发展纲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文化强市”战略部署,充分挖掘本土文化资源,推动全市中小学书法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展示青少年书画创作成果,特举办遂宁市第二届“蓝天•新龙杯”青少年书画大展赛。
本次活动由遂宁市关工委、遂宁市教育局、遂宁市文广局、遂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市文化馆、四川蓝天书画院遂宁分院、四川宋瓷博物馆承办,中国青少年书画协会、四川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四川蓝天书画院为艺术指导单位、遂宁市书法家协会、遂宁市美术家协会为艺术支持单位、遂宁日报教育专刊为媒体协作单位;大英新龙文化传播中心、蓬溪县中国红海景区、大英县东方生态园等为协办单位。本次活动秉承“写中国字、画中国画、做中国人、圆中国梦”的理念,大力推动我市青少年书画教育的良性发展,极大提升广大青少年的书画创作水平,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艺术。本次大赛为公益性活动,采用区、县关工委,市直机关关工委,初选推荐与市城区(包括国开区、河东新区)学校与培训机构初选推荐、海选相结合);为了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圆满进行,特设立大赛组委会(构成名单详见《实施方案》),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蓝天书画院遂宁分院(遂宁市蜀秀东街蓬溪大厦七楼)内。四川蓝天书画院遂宁分院具体承担大展相关工作(包括作品收集、复选、装裱、提升与汇集发行)。
由组委会组织市内外有关专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所有获奖作品在市文化馆展厅统一展出的方式开展。承办、协办单位有关领导和应邀专家出场颁奖。整个活动不向参赛单位与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其所需活动经费由承办方全额提供。务请各相关单位大力支持,并落实专人负责抓好抓实此项工作。
附件:1.遂宁市第二届“蓝天•新龙杯”青少年书画大赛实施方案
2.《参赛报名表》
遂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遂宁市教育局
遂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遂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3月13日
附件1
遂宁市第二届“蓝天•新龙杯”青少年书画大赛
实 施 方 案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感受中国文化艺术的博大精深、文学艺术的丰富多彩、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遂宁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全面提升青少年的综合素质,秉承“写中国字、画中国画、做中国人、圆中国梦”特举办第二届“蓝天•新龙杯”遂宁市青少年书画大赛,现将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遂宁市第二届“蓝天•新龙杯”青少年书画大赛
二、主办单位:遂宁市关工委、遂宁市教育局、遂宁市文广局、遂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四川蓝天书画院遂宁分院、遂宁市文化馆、四川宋瓷博物馆
四、艺术指导:中国青少年书画协会、四川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四川蓝天书画院
五、协办单位:遂宁市书法家协会、遂宁市美术家协会、遂宁日报教育专刊、蓬溪县中国红海景区、大英县东方生态园、大英县新龙文化传播中心。
六、组委会及成员
总 顾 问:胡家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蔡永贵(市关工委执行主任)
艺术顾问:张 星(中国青少年书画协会会长)
王圣才(四川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
蓝天果(中国青少年书画协会副会长、四川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四川蓝天书画院长院长)
钱龙飞(中国管理科学院人文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巴蜀文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主 任:漆 丰(市关工委副主任)
上官秀巍(市关工委副主任)
副 主 任:冯 俊(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 立(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何赢中(四川宋瓷博物馆馆长)
周利民(市文联副主席)
成 员:唐书瑞(市关工委艺术团书画组组长)
张 强(遂宁市文化馆馆长 )
杨文辉(遂宁市图书馆馆长 )
杜新渝(四川蓝天书画院遂宁分院院长)
钱 璐(成都蓝天文化艺术学校遂宁分校校长)
廖志杰(成都蓝天文化艺术学校遂宁分校常务副校长)
组委会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廖志杰担任办公室主任, 梁爽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大赛作品收集汇总、质量提升以及包装归档工作。
办公地点:四川蓝天书画院遂宁分院(遂宁市蜀秀东街蓬溪大厦七楼)内。
七、评委
由组委会组织聘请市内外书画名家、大学教授组成。
八、征稿对象
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幼儿、小学生、初中生。
九、创作主题
以“写中国字、画中国画、做中国人、圆中国梦”以及反映遂宁国宝宋瓷等本土传统文化和反映遂宁建市30年来的新成就、新变化为表现主题,其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的内容亦可。
十、参赛作品类别
书法: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等;
绘画:国画、各类美术(包括动漫)作品、电脑绘画等;
大赛分小学(含幼儿)段、初中段分段评奖方式;
十一、参赛书画作品报送方式与要求
(一)本次作品采用各区县推选和相关学校海选相结合。由区县关工委汇同教育部门选送。各区县选送书画作品60件;市直学校各报送10件,国开区、河东新区各报送20件,组委会在选送的作品中,组织评委评选参展作品,最后在参展作品中评出获奖等级作品。启动仪式将在4月上旬在遂宁市高级实验学校举行,市直、船山、以及城区学校可以派代表参加。
(二)所有参展选手必须按照规定尺寸提交作品;国画、毛笔书法作品以4尺整张(68厘米X139厘米)4尺对开(139厘米X34厘米)(68厘米X68厘米)或4尺3开(46厘米X70厘米)竖式为宜;油画作品最大不能超过(80厘米X80厘米);美术类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四开或八开为宜;硬笔作品用硬笔专用创作纸为宜(可与组委会联系);篆刻4—6方。
(三)请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请将姓名、性别、组别、类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填写在报名表上,将报名表贴在作品反面右下角。
(四)来稿不退。大赛组委会对全部来稿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等处置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十二、评奖等级及奖励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设置:
特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
一等奖15名,奖金各500元;
二等奖20名,奖金各300元;
三等奖30名,奖金各200元;
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另设“先进组织单位”奖若干名,颁发奖牌与证书,“优秀指导教师” 颁发证书与奖品。
全体获奖者均颁发精美入选证书、参展证书、获奖证书。
十三、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5月18日止。评审:2015年5月19日至31日;
作品展出时间:2015年6月1日至10日;
颁奖时间:2015年 7 月适当时间(另行通知);
颁奖地点: 遂宁市
十四、颁奖及夏令营活动
参观宋瓷博物馆、观看获奖作品展、现场书画交流与颁奖典礼
十五、奖励与待遇
(一)获奖作品将出版《遂宁市第二届“蓝天•新龙杯”青少年书画大赛作品集》赠送获奖选手。
(二)邀请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者出席颁奖大会。
(三)获奖者具有加入中国青少年书画协会以及四川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的资格,三等奖及以上作品将推荐为中国书画考级作品。
十六、报名及作品邮寄地址:
四川遂宁市蜀秀东街蓬溪大厦七楼——四川蓝天书画院遂宁分院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26739 18090805785
QQ:13619086621
遂宁市第二届“蓝天•新龙杯”青少年书画大赛组委会
2015年3月13日